最新通知!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来了

为做好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及下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确保全市教职工和学生度过安全、充实、祥和的寒假,东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跟小编一起看看《通知》要点——
关于放假时间
全市中小学放假及开学时间原则上按照校历执行。
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1月16日,开学时间为2月14日。
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1月23日,开学时间为2月14日;中职学校放假时间为1月1日,开学时间为2月14日。
受“12·13”疫情影响停课或进行网上教学导致教学安排受到较大影响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可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元旦、寒假放假时间,并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寒假作业
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违规补课督查工作的通知》(粤教督函〔2013〕4号)、《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粤教基〔2020〕2号)等文件要求,合理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2.各学校不得在班级家长群发布期末考试成绩及排名,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中小学校学生集体上课,不得用手机布置寒假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整改工作。
关于疫情防控
1.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园区、镇(街道)师生出行,倡导其他园区、镇(街道)师生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确需离莞、出省的,需向所在学校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
2.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报告本土病例的县(市、区、旗),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3.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推迟返校,待所在地区风险降低至低风险后方可返校。提倡省外返莞师生员工返莞后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14天内有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师生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关于家庭教育
1.广大家长应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引导孩子参加适度的家务劳动,注重自身言行,在日常生活中做到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孝老爱亲,遵纪守法,为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与子女共同成长进步。
2.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学生的身心健康,合理安排运动健身和娱乐休闲,注意健康饮食,科学用眼护眼,防止学生近视。
3.充分利用春节的喜庆,多陪伴孩子,增进亲子关系,营造温暖良好的家庭气氛。
4.正确引导子女健康上网,防止出现网络沉迷和不正当消费的行为。
5.教育孩子理性看待娱乐明星,不参与“饭圈”集资和网贷;正确对待“网红文化”,树立正确的是非观、美丑观和善恶观;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不参加偶像团组和线下应援活动。
6.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保障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假期期间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关于出行安全
1.家长应引导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文明乘车,不乘坐没有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外出;不得乘坐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校车。
2.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家长,要严格遵守一带一盔的要求,落实限载一人、戴头盔等规定;严禁18岁以下青少年私自驾驶摩托车出行,严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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