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工-人社第三方

磨工

磨工是指操作磨床,进行工件磨削加工的人员。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极)、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机械磨工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和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合作。

(5)爱护设备及工具、夹具、刀具、量具。

(6)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

基础知识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初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报名咨询(微信同号)
0769-33510977 / 33510988
15118425212、 1303889779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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