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一、考试安排

(一)推荐考核

推荐考核安排在6月6日晚上—8日上午期间完成,各岗位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统一试讲

统一试讲安排在6月9日—10日期间完成,各岗位具体试讲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试讲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计入总成绩,不纳入拟聘人员范围。

(三)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考试时间:6月12日14:30—16:00,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正式考试后30分钟不得进场参加考试,开考1小时后才可交卷离场。考生可在6月11日10: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试室号、座位号见准考证。统一笔试达标分数为60分,不达60分的不计入总成绩,不纳入拟聘人员范围。

二、省外高校定点(武汉)专场中未完成的部分岗位延续到华南师范大学专场一并进行。顺延岗位的招聘条件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赴华南师范大学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补充岗位表》(附件1),招聘对象、报考时间、报考方式、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等与《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赴华南师范大学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一致。

三、其他与原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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