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布最新《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据东莞市教育局4月30日消息,东莞市符合条件企业(机 构)聘用的高级管理、技术骨干人才子女可由市教育局或镇街(园区)教育部门按分配指标数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详情见附件。

企业人才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名额原则上用于 安排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满 12个月(计算至当年 8 月 31 日)及以上的高级管理、技术骨干人才子女入学。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与所在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放宽至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园区)因地制宜适当放宽缴纳社保时长。

市发展和改革、金融、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科学技术、农业农村、商务、倍增办等部门和镇街(园区)根据自身职能,于每年 5 月中旬前向教育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数据。

附件: 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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