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举办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建设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数学、心理学、中国史、物理学、化学)、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3个本科专业。

同等学力申硕是国家为有学位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位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途径。学校常年开设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已经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已获得的学位证书可以通过国家学位认证。

3.申请人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申请学科专业

心理学。(该专业为学术学位专业)

四、报名资料

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原件);

(3)《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五、学位申请标准

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课程学习完成 +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通过 +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后,进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课程学习,课程学习采用“网络直播+面授+网络平台”的形式。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课程考核后可获得“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

2.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授位 

同等学力申硕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者,在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开题写作。学员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经报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3.其他事项

第一、二阶段的学习限期不超过4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六、重要声明

1.提交的个人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六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3.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七、咨询与报名

报名电话: 0769-22314696 

微信咨询:13038893355 吴老师  13265205288 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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