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溯源于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1958年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1995年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教、交叉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学校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建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和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拥有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31个省级科研平台;学校建有1所直属三级甲等附属医院、1所直属三级专科附属医院和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为贯彻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多渠道培养高素质人才,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常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等学力申硕),含学术型学位和临床医学专业型学位。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5〕10号文件,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只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三、申请学科专业
内科学(专)、儿科学(专)、外科学(专)、妇产科学(专)、全科医学(专)、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以上专业除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外均为专业学位专业)
四、报名资料
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者认证报告(进入学信网查询或者认证,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
(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效身份证原件;
(5)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培训证明。
现场确认时将对申请人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经学校审核后,将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审查不通过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五、学位申请流程
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课程学习完成 +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通过 +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培养管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按照课程性质和授课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
2.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后,学校颁发相应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
3.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相关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核和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4年内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撰写、评阅、查重、答辩等环节;申请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整个学业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学业年限自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计算。
六、重要声明
1.提交的个人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六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3.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七、咨询与报名
报名电话: 0769-22314696
微信咨询:13038893355 吴老师 13265205288 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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