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师:职业编码4-10-01-03,是指在托育机构及其他保育场所中,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安全看护、营养喂养和早期发展工作的人员。
一、级别设置
共设置5个等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常规开展五级、四级、三级的考试鉴定工作。
二、考试计划
工种 | 考试时间 | 考评级别 | 报名截止时间 |
保育师 | 7月19日 | 四级 | 6月19日 |
保育师 | 7月26日 | 五级 | 6月26日 |
三、报考要求
学历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一)五级/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①年满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②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相关专业:婴幼儿托育、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公共营养保健、家政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幼儿保育、母婴照护、护理、中医护理、营养与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护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健康管理、医学营养、预防医学、助产、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心理咨询;护理、儿童康复治疗、健康管理、学前教育、现代家政管理;教育学类、护理学类、心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儿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家政学等。
相关职业: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母婴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幼儿教育教师、助产士、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
四、考试安排
(一)考核科目
理论基础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
(二)考核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及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三)合格标准
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全科成绩合格才算通过。
(四)成绩保留
从考试即日起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须在1年内重新缴费补考未通过科目,超过1年需两科重新考核。
五、报考资料
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
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照片要求内容清晰,四角全);
近半年大一寸白底彩色;
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电子版、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个人所在页 学历证明等);
工作年限证明( 社保记录或单位盖章年限证明等)等。
六、报名方式
官方热线: 0769-22314696
微信咨询:13288881831 ; 1303889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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