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教育部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学校由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首批国家安全学、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司法部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联系点、中央网信办网络立法联系点。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已经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已获得的学位证书可以通过国家学位认证。
3.申请人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申请学科专业
法学。
四、报名资料
学校常年接受报名,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最后学历、学位证件;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注: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现场确认环节需带齐原件)。
五、学位申请条件
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课程学习完成 +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通过 +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成课程学习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1.课程学习
学校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课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
2.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申请人在学习期间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课程学习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均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养。
第二阶段:完成学位论文。申请人进入第二阶段后需完成科研训练、论文撰写及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导师。申请人与导师双向互选,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和论文撰写工作。
(2)学位论文要求。选题应结合临床实践,须表明申请人已经具备运用临床医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临床实践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参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要求执行。
(3)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应参照学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具体要求执行。
(4)论文完成时间。原则上,学位论文从开题到毕业答辩(含中间撰写、修改、完善)时间不得少于1年。若中途更换选题,需要重新进行开题。
2.学位授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需要达到以下要求:
(1)通过相关课程考核、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2)学位论文选题结合临床实践,顺利通过开题、撰写、格式审查、查重、预答辩、盲审、答辩。
六、重要声明
1.提交的个人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六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3.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七、咨询与报名
报名电话: 0769-22314696
微信咨询:13038893355 ;1326520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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