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5年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报考须知

公共营养师,职业编码4-14-02-01,是指从事人群或个人膳食和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传播营养、平衡膳食与食品安全知识,促进社会公共健康工作开展的人员。

一、级别设置

共设置四个等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常规开展四级、三级的考试鉴定工作。

二、报考要求

最低学历:初中毕业。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等小类下职业。

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

三、报名与考试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一次考试安排,考前1个月报名截止。

四、考试安排

(一)考核科目:理论基础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

(二)考核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及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三)合格标准: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全科成绩合格才算通过。

(四)成绩保留:从考试即日起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须在1年内重新缴费补考未通过科目,超过1年需两科重新考核。

五、证书及查询

经培训并通过鉴定考试合格后,颁发由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遴选的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和参考样式要求,盖章制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证书查询网址: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osta.mohrss.gov.cn)

六、报名咨询

官方热线: 0769-22314696

微信咨询:13288881831;1303889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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