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考|山东省停考护理(专科)等10个专业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结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布局及社会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关于山东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科)等10个专业的通知

二、停考安排

(一)上述停考专业自2022年6月1日起不再接纳新生报考,未毕业的老考生仍可按照报考简章报考。

(二)2024年10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2025年上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以后不再安排考试。

(三)2025年上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申报,2025年7月1日以后不再办理以上专业的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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