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3年12月28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23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公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19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详情如下。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内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由广东省教育厅管理,是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和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是建筑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现代鲁班”摇篮。 学校目前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000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0000多名。学校发展愿景是,“十四五”时期,内涵建设达到省级一流学校水平,建成“国内知名、业内领先、服务广东、走向国际”的建筑类高职院校。

因事业快速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9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非在职)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

2024年01月03日 至 2024年01月09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简历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gdcvizp2022@163.com

(三)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作为佐证;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4.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人才招聘的有关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

博士面试在有效期内持续进行,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不予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博士面试在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资格审查后,学校及时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面试公告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敬请留意。

四、考核

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根据专业需要,可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试讲及专业技能测试及部门开展的综合面试由用人部门组织;综合面试根据实际由用人部门组织,跨部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招聘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事业单位调配人员申办系统网站(https://hrss.gd.gov.cn/)和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gdcvi.edu.cn/index.htm) 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919523(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邮箱:jwb@gdcvi.edu.cn(纪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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