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汽车维修工 四级申报条件

一、职业定义

汽车维修工,是指使用工、夹、量具和仪器仪表、检修设备,维护、修理和调试汽车及特种车辆的人员。

二、技能等级

汽车维修工职业一共设置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三、四级(中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四、特别说明

  1.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机动车检测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
  2. 本专业: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营销;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潢、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3. 相关专业:汽车检测、汽车驾驶、汽车制造与装配、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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