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 专家解读“十二条负面清单”

2024年5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二条负面清单”,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严禁学校违反规定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等。

围绕这一重要文件,多位教育专家进行解读。有专家指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禁止性行为,都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十二条负面清单”并不是新政策、新要求,而是以底线的形式予以重申提醒,进一步做到人人皆知,让校长教师知敬畏、守底线。

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是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必然要求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石中英指出,我国基础教育点多、线长、面广、量大,有近50万所中小学幼儿园、1600多万名教师、2.3亿名在校学生,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地方学校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长期以来,在升学、绩效和功利主义等错误片面教育价值观诱导下,各地基础教育管理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育人方向偏差、制度不健全、规范乏力、管理失序等状况。

石中英进一步指出,这种状况往往导致广大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办学过程中各种问题的抱怨,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全体青少年的健康发展。为解决这一事关我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新时代基础教育治理水平和能力,优化基础教育良好生态,教育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就加强基础教育的规范管理进行专项部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主任张志勇表示,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是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启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清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背教育宗旨、违背教育规律、违背教育科学的各种功利化短视化教育行为,规范整治的具体目标聚焦基础教育系统存在的“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行为。

张志勇表示,应以健全的监督体系和严厉的监督问责保障规范办学政策落实。加大行政监督力度,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重点检查学校是否遵循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是否存在规范办学负面清单行为;健全社会监督体系,畅通并公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反映和举报属实的情况,要及时查处并公布处理结果;强化问责力度,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办学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于漠视学校违规行为、敷衍塞责、处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办问责。同时,要通过公开曝光、约谈、问责等方式,让违规办学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履职考核,纳入教育系统行风纪检监察,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

“十二条负面清单”并非新要求

此次《通知》中,专门附录了一个“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共有12类禁止行为,涉及几十种要着力解决的不规范办学行为。

石中英强调,这些“严禁”并不是新政策、新要求,而是以底线的形式予以重申提醒,进一步做到人人皆知,让校长教师知敬畏、守底线。从类型上来看,这些禁止行为有的是迈过了政治红线,有的是丧失了道德底线,大部分是触碰了政策和管理的底线。不管是属于哪种情形,若放任这些禁止行为的发生,就会极大地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基础教育生态,最终影响到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石中英表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禁止性行为,都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以往教育部门出台的许多政策也都对这些禁止性行为说“不”,但是显然并没有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在于,这些禁止性行为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原因甚至不是来自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而是有其深厚的社会成因,像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这类行为甚至是在家长强烈要求下发生的。因此,要真正将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也需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光向学校提要求是不够的。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教授金志峰也强调,《通知》提出十二项“严禁”,这些“严禁”并不是新政策、新要求,而是以底线标尺的形式重申,提醒地方、学校、教师进一步重视,并抓落实、见成效。

一是政治上的错误言行、观点,校园安全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歧视侮辱学生,以及在防范校园欺凌中的失职和不当行为;三是节假日补课、挤占学生休息时间、过量布置作业等增加学生负担的行为;四是用升学率、考试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以及随意调整或增减课程、挤占德、体、美、劳课时等功利化行为;五是违规收费、克扣挤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违规选用教材教辅及指定购买图书资料等谋利行为。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必备管理工具和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治校的行为标尺,一切办学行为、管理行为均不可逾越负面清单所划出的红线。(新京报,记者 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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