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在职研究生网:MPA的核心课程有哪些?

尽管MPA高校各有不同,甚至有些高校会有不同的培养方向,然而在核心课程的设置上却是大同小异。那么你知道MPA的培养方案是怎么设置的吗?又会有哪些核心课程呢?
根据MPA教指委的要求,MPA培养方案一般要遵循:
01核心课是学生必修课程

“核心课程目录”共列13门课,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和“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和“社会研究方法”是本专业必设核心课程;其他核心课程,由各培养院校从“核心课程目录”中选择开设。
核心课程目录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最低学分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学位教育必设 2
2 外国语 学位教育必设 2
3 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 学位教育必设 1
4 公共管理 专业必设 3
5 公共政策分析 专业必设 3
6 社会研究方法 专业必设 3
7 政治学 选设 2
8 公共经济学 选设 2
9 宪法与行政法 选设 2
10 社会组织管理 选设 2
11 公共伦理 选设 2
12 电子政务 选设 2
13 公文写作 选设 2
02
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自行设置

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公共管理学科范畴、院校自身办学特色和社会公共管理事业对于人才的培养需求,自行设计和设置。因此,有些高校会根据自己的特色设置比如安全任性城市管理、土地资源管理、非营利组织等课程。

03
社会实践时间为三个月

社会实践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对于社会实践报告的具体要求,由各培养院校自行制定,总体上应致力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素养和能力。各培养院校应安排缺乏公共管理实际工作经验的学生到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进行社会实践。

报名咨询电话:0769-33510966、13265205288(vx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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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学实践基地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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