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标准条件通知

一、技术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满 1 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

二、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各类项目 1 项以上。

2.参加完成中型以上工程项目 1 项以上。

3.参加完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 1 项以上。

4.参加完成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或规划 1 项以上。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研究报告、或软课题研究报告、或技术工作总结 1 篇以上。

2.在本专业领域的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或在本专业领域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及本人参与完成的工作有关的论文 1 篇以上。

报名咨询电话:0769-33510966、13265205288(vx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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