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程师标准条件通知

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

5.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人员完成省(部)级以上各类项目 1 项以上,解决了技术问题。

2.作为主要人员完成大型工程项目 1 项以上、或中小型工程项目 2 项以上。

3.作为主要人员完成较高难度、较复杂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 1 项以上。

4.作为主要人员完成制定标准、规范或规划 1 项以上,被采纳并实施效果良好。

5.作为主要人员完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 项以上,或消化、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1 项以上,解决了较复杂技术问题。

6.作为主要人员完成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项目 1 项以上,解决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或作为主要撰稿人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研究报告、或软课题研究报告、或技术工作总结 2 篇以上,具有一定

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

2.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及本人参与完成的工作有关的论文 1 篇以上。

3.独立撰写或作为主要撰稿人在本专业领域的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或在本专业领域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及本人参与完成的工作有关的论文 2 篇以上。

4.参与编写或修订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标准、教材或技术手册等。

报名咨询电话:0769-33510966、13265205288(vx同号)
更多相关内容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恒景研考教育、恒景教育
广东教学实践基地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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